每当我们说起现代舞,依莎多拉·邓肯(18 77 -1927)双脚赤裸
的舞蹈形象就会立即映人眼帘。这种形象与古典芭蕾针锋相对,
不仅抛弃了脚尖鞋,而且干脆赤脚而舞。因此,在许多人的心目
中,“现代舞”就是“赤脚舞”了。
不错,从邓肯、露丝·圣一丹妮丝(1879 - 1968)和泰德·肖恩
(1891- 1972)开始,直到玛莎·格莱姆(1894 - 1991)、多丽丝·
韩芙丽(1895 - 1958)和查尔斯·韦德曼(1901 - 19 75),以及玛
丽·魏格曼(1886 - 1973)、库特·尤斯(1901- 1979)、哈罗德·克罗
伊茨贝格(1902 - 1968)等美国与德国现代舞的先驱们,都是赤脚
而舞的,因此,在这个“自由舞”、“早期现代舞”、“古典现代舞”时
期和“新舞蹈”的早期,“现代舞”的确曾是“赤脚舞”但当“现代舞”发
展到60年代,进入“后现代舞”(在德国,也称作“舞蹈剧场”)阶段
时,现代舞蹈家们在穿鞋方面,则显示出逍遥自在,各取所需的
态度——不但可以照旧赤脚而舞,而且可以穿舞台上的无跟软鞋、
爵士舞鞋,甚至还可穿生活中的旅游鞋、高跟皮鞋跳舞。可以说,
仅从穿鞋跳舞的角度来看,他们便已从过去仅以“赤脚”为限的“必
然王国”,进入了一个随心所欲的“自由王国”。有书为证:美国后
现代舞的权威史书便取名为《穿旅游鞋的舞神们》。所以,在“后
现代舞”阶段,说“现代舞”是“赤脚舞”已不够精确了。
此外,在亚洲的印度、印度尼西亚,以及非洲的埃及等许多东方
国家,大量的民间舞都是“赤脚舞”,但这些舞蹈显然不是“现代舞’’
因此,笼而统之地称“现代舞”为“赤脚舞”,是不够准确的。换句话
说,“现代舞”仅仅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中,才是“赤脚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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